台湾民主自治同盟(台盟)
发布时间:2005-02-25
来源:区政协
台湾民主自治同盟简称“台盟”,是由台湾省人士组成的、社会主义劳动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是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党,是与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一个参政党。台盟的政治纲领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一切活动准则,在以邓小平理论指导下,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台盟的主要任务,是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团结广大盟员和所联系的台湾同胞,为加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步伐,为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为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为实现“一国两制”、和平统一祖国而奋斗。
台盟1947年11月12日在香港成立后,即投身于新民主主义革命,在1948年5月发表《告台湾同胞书》,响应中共“五·一”号召,并派代表出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参与制定《共同纲领》,参加选举中央人民政府,为新中国的建立作出了自己的贡献。建国初期,台盟同全国人民一道,为恢复国民经济,巩固年轻的人民共和国,做了不少工作。在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充满曲折艰难的岁月里,各级盟组织动员自己的成员,一方面积极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努力做好对台工作,另一方面在各自工作岗位发挥聪明才干,为祖国的繁荣富强尽责出力,涌现很多先进模范人物。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进入新的历史发展时期。台盟也把工作重点转移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上来。特别是1989年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的发布实施,进一步明确了新时期国各民主党派的性质、任务、地位与作用后,台盟的发展进入更新的阶段。台盟作为参政党,在参加国家大政方针的协商,认真履行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参加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以及在促进海峡两岸关系的发展,推动祖国和平统一的历史进程等方面都作出了显著的成绩。
台盟在1979年10月、1983年11月、1987年12月、1992年11月,先后召开了第二、三、四、五次全盟代表大会,1997年11月,台盟第六届全盟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会议期间代表们认真学习了中共十五大精神;审议通过了台盟第五届中央委员会报告和台盟章程(修改案)并作出相应决议:选出了台盟第六届中央委员会。本届中央委员会委员平均年龄55·5岁,大专以上学历占96%,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占61%。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有了较大改善。一批德才兼备、年富力强的同志进入新一届领导机构,为台盟的建设和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为完成台盟跨世纪的历史任务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证。
台盟中央1949年迁到大陆后,初设于上海,1955年迁到北京。在台湾同胞较集中的25个省、市设有委员会。其成员主要集中在教育、科技、医学、经济、文艺、新闻出版界,与岛内和海外的台胞有着广泛的联系和深厚的乡亲情谊。台盟近三分之一的成员担任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也有一些盟员在政府部门担任领导政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