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主同盟会(民盟)
发布时间:2005-02-25
来源:区政协
中国民主同盟,简称民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爱国统一战线的组成部分,是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参政党,主要是由从事文化教育以及科学技术工作的高、中级知识分子组成的,具有政治联盟特点的,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政党。民盟的前身是1939年11月成立的“统一建国同志会”。1941年3月19日,民盟在重庆秘密成立,当时的名称是“中国民主政团同盟”,公推黄炎培为中央委员会主席。后黄炎培出国,推举张澜担任主席。同年10月,在香港创办《光明报》,发表成立宣言和“十大纲领”。1944年9月,中国民主政团同盟在重庆召开全国代表会议,决定将名称改为“中国民主同盟”,由团体会员制改为个人申请参加。
1945年10月,民盟召开临时代表大会(即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产生第一届中央委员会。1947年10月,国民党反动政府悍然宣布民盟为“非法团体”,民盟总部被迫解散,民盟地方组织和民盟盟员转入地下斗争。1948年1月,民盟在香港召开一届三中全会,成立临时总部,公开宣布与中国共产党携手合作,为彻底摧毁国民党反动政府,实现民主、和平、独立、统一的新中国而奋斗。同年5月,民盟与各民主党派一道,通电响应中国共产党召开新政治协商会议、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的“五一”号召。1949年1月,民盟宣布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同年9月,民盟代表出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为缔造中华人民共和国贡献了力量。
新中国成立后,民盟的发展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民盟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作为自己的政治纲领,积极参加人民政权工作和国家事务管理,推动盟员和盟所联系的知识分子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积极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特别是参加国家文教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1966年开始的“文化大革命”中,民盟被迫停止活动。1979年10月,民盟举行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决定把盟的工作着重点转移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轨道上来。
在新的历史时期里,民盟积极参加国家政治生活,参与经济建设、文教建设和其它方面重大问题的协商和讨论;组织和动员盟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努力为四化建设服务;协助政府落实知识分子政策,进一步调动盟员和盟所联系的知识分子的积极性,开展教育改革的调查研究工作,向政府部门反映意见、建议;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以智力开发为主要内容的面向社会、为四化服务活动;盟的组织也有了较大的发展。
民盟的政治纲领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内容。在1997年10月举行的民盟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民主同盟章程》规定,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民盟政治纲领的内容是,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坚定不移地贯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路线,为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各民族团结服务;为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和改革开放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促进政治体制改革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为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实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宏伟目标而奋斗。在民盟章程中规定,中国民主同盟以邓小平理论武装全盟思想,指导全盟工作。
截止1993年底,有盟员11万人。省市组织29个,市县组织281个,基层组织有6500个。
截止到1997年10月盟员总数为131300人,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30个,市县委员会334个,基层组织7477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