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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区政协委员中开展2016年度“双好委员”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08   来源:

下政协办〔201617

 

 

各专委会、界别、街道政协委员活动小组: 

为进一步发挥政协委员在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中的重要作用,更好地为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下城区政协关于“双好”委员评选办法(修订稿)》(下政协[2013]18)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四届政协委员中,组织开展2016年度“双好委员”评选活动。现将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本职工作和政协工作中为改革、发展、稳定做出贡献,把委员的社会荣誉和社会责任统一起来,把做好本职工作和履行委员职责结合起来,具体评选条件如下:

(一)遵纪守法好。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和履行政协章程及本级政协的决议、决定;

(二)履行职责好。积极参加区政协、专委会、界别、街道政协委员活动小组组织的会议和活动,履职成绩在优秀以上且每年撰写高质量的提案一件以上,能及时反映社情民意;积极为我区经济与社会发展献计出力,受到有关党政部门好评;

(三)发挥作用好。热爱政协工作,主动为做好政协工作出谋划策,关注社会热点问题,在协商议政活动中积极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发挥委员作用成绩显著;

(四)自身形象好。品行端正,密切联系群众,热心社会公益事业,为促进社会和谐积极工作,具有较高的社会威望;

(五)本职工作好。敬业爱岗,工作勤奋,业绩突出,得到本单位认可。

二、评选名额

按照每次评选名额控制在委员总数的10%以内的规定,本次评选名额原则上不超过20名。区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和区政协机关的委员不列入推荐评选范围。

三、评选方法

(一)组织机构

成立区政协“双好委员”评选委员会。其成员如下:

 任:陈圣杭

副主任:郑绮娟

 员:黄益民、顾杭靖、范侠义、陈东明、姚建农、陈杭萍

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政协委员学习和工作联络委员会,负责处理评选的具体工作。

(二)产生方式

1、以各街道政协委员活动小组、各界别和各专门委员会为单位,在委员自荐、互荐的基础上,推荐12名候选人,报评选委员会办公室;

2、评选委员会办公室根据推荐的候选人情况,征求有关单位意见;

3、召开评选委员会工作会议,提出“双好委员”推荐名单,提请区政协主席会议审定。

四、表彰奖励

对评选出的“双好委员”,将以区政协的名义在区政协五届一次全会上进行表彰。

请各街道政协委员活动小组、各界别和各专门委员会按照上述要求,认真做好“双好委员”推荐工作,并于20161120日前上报推荐的候选人名单。

未尽事宜,请与评选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陈杭萍,联系电话:85820700

附件:《区四届政协2016年度“双好委员”推荐审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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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11月4

 

 

附件:

 

区四届政协2016年度“双好委员”推荐

 

 

 

性 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文化

程度

 

工作单位

 

 

街道委员

活动小组

(专委会、界别)

推荐意见

 

评选委员会评定意见

 

主席会议

审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