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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城区政协重要提案摘报2015年第一期

发布时间:2015-04-09   来源:

 

下城区政协重要提案摘报

 

 

第一期

 

 

下城区政协提案委员会编       2015年4月10

【说明】

 

下城区政协四届四次会议期间,区政协委员、各参加单位、各界别、各专门委员会和街道委员活动小组,积极运用提案参政议政、建言谋策,共收到以提案的形式提出的意见、建议共125件,经审查立案116件。

为进一步争取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对政协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促进提案办理进入高层运作,更好地发挥提案作用,由提案委员会精选部分提案,编成《重要提案摘报》,直接报送区委、区政府、区政协领导阅示。

本期摘编《关于大力发展下城健康产业的建议》等5件经济建设类提案。

 

 

 

 

下城区政协四届四次会议重要提案摘报

 

 号:118

提案人:罗国良

提案内容摘要:

关于大力发展下城健康产业的建议

健康产业是以“维持、修复与促进健康”为中心的产业体系,作为一项新兴产业发展前景广阔, 近年来,下城更是努力实现从“打造卫生强区”向“建设健康城区”转变、从“医疗服务”向“健康服务”转变。世界500强注资百佳医院管理总部项目,泛生子基因检测落户我区,浙江智慧网络医院管理公司等项目均成功落地。“下城区健康服务产业园”建设进展顺利、“杭州艾博健康产业基地”在杭州城北体育公园内落成。

1、从战略高度重视发展健康产业,努力将其培育成新兴支柱产业。以“大健康产业”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服务人的身心健康”为落脚点,从提高居民幸福指数、下城经济增长点的高度发展健康产业。必须加大健康产业相关投入力度,改善医疗卫生设施和设备条件,进一步扩大健康产业供给;以一批重大项目和倾斜政策建设“高增值、强辐射、广就业”的健康产业体系,使我区成为杭州市健康服务中心,最终将健康产业培育为支柱产业。

  2、加强政府政策规划引导,落实“大健康”产业政策。政府应着重发挥舆论引导、政策引导、资金引导、政策法规的配套等方面的作用。政府相关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企事业单位,制定一些具有引导性的健康产业发展规划或建议方案,引导相关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实行灵活的人才流动机制,鼓励医疗人员下社区;为需要贷款的中小型健康产业企业和需要更大发展空间的大型健康产业企业提供优惠政策。

  3、建立健全多层次、多元化的健康产业体系。引进“大健康”项目与健康产业园区平台、“艾博健康产业基地”企业合作,促进项目落地,孵化“大健康项目,实施多层次、多元化的健康产业发展战略。着重做大做强高端健康服务市场以满足居民更高层次的需求,创造条件着力打造若干个(家)健康产业品牌(企业)。打造一个多种所有制并存、大中小企业共存、高中低产业层次兼顾与共生的健康产业生态。   

4、加强健康服务业的载体建设,促进健康服务业集聚发展。产业集聚发展有利于经济要素的集约和优化配置,有利于企业、行业间的相互协作、融合和提高,有利于资源的共享和循环利用。借鉴美、英等国健康服务业集聚发展的成功经验,依托中医大专院校、医院和研究所等优势健康服务资源,形成一个资源流动、互相促进的科技集群,并以科技集群促进我区健康服务业的发展,将下城区培育成为区域性健康服务中心。

承办单位:下城区卫计局

 

 

 号:011

提案人:黄益民

提案内容摘要:

关于深化我区安商稳商工作的几点建议

我区自2008年全面推行安商稳商工作至今已有六年多,通过设立专门机构、建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制度,形成了一整套较为完善的工作机制,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为推进我区经济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目前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出现了大量企业转出(外迁),致使我区地方财政收入规模数明显减少,这些需政府及相关部门引起高度重视。

当前我区安商稳商工作所面临的新情况和存在的新问题主要有:

1、面临两种新的情况。一是财政新政策。杭财预 [2013]1570号是杭州市最新的税收征管规定,对年纳税额在200万以上的搬迁企业,在5年过渡期满之后将由迁入地完全取得其财政实得,如为省、市级下放企业,在地方实得迁出的同时上解任务仍由迁出地负担。在这样的政策引导下,优质的企业势必成为各主城区争夺的对象。二是注册新规定。工商部门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注册资本条件放宽,仅靠注册资本大小无法准确判断企业税收规模;工商简化住所登记手续,不再对企业申报住所进行实地查看;允许多个关联企业使用同一个注册地址。这些都对重点税源企业的监管提出了更高要求。

2、存在三个实际困难。一是企业外迁信息难掌握。缺乏事先掌握信息的有效途径和方法,掌握的信息不够准确。造成原有的企业外迁应对机制成为“救火”机制,也难以达到理想的效果。二是挽留企业难开口。对企业的挽留缺乏有效的手段和筹码,日趋开放的监管使企业自主权进一步增强,对重点税源企业挽留采取强制手段的效果越来越不明显甚至会起到相反的作用,企业会在各主城区甚至周边区县寻找利益最大化的落脚点。三是企业的期望难满足。随着市本级企业实行税收属地征管,我区企业构成愈加复杂,加之各城区激烈的竞争环境,企业对政府服务、扶持的期望值很高。而我区的扶持政策大多是针对新引进企业的,很难适应企业对政府服务和扶持需求多样化、高水平化的趋势。调整我们的服务和扶持方式,成为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3、出现“两大一多”问题。一是近4年迁出企业数量多。累计共迁出企业1906家,平均每年迁出400家。二是迁出企业税收数额大。4年累计上年度税收规模为16亿元,上年度地方财政收入规模为8亿元。三是迁出的纳税百万以上重点税源企业数量和税收占比大。分别占全区迁出税收总量的94%,占地方财政收入的92.6%

面对这些新情况和新问题,我区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安商稳商工作机制,建议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一、完善联席会议机制要加强组织领导,充实调整新一届安商稳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明晰工作责任,强化工作依据,增强工作合力。同时,要定期、不定期地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协调解决问题,对存在的具体问题进行分类指导,列出责任和任务清单,落实给相关职能部门、街道贯彻执行。

二、完善走访企业机制。要明确并落实每年二次区四套班子领导定期走访重点税源企业制度和由区财政局领导牵头,相关部门与街道负责人以及专职工作人员定期与不定期走访企业制度以及各楼宇社区专职人员定月走访企业制度,及时汇总走访情况,对了解掌握的各类问题,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及时研究解决办法。

三、优化安商稳商制度。要对安商稳商的工作制度进行梳理和归类,制定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的工作流程,明确分工,明晰责任,切实提高安商稳商工作效率。要完善南北联动机制,南北街道在企业资源及办公资源方面做到相互支持,职能部门的信息做到及时沟通,防止重点税源企业因某些前置审批而外迁。

四、健全分层管理制度。对辖区内重点税源企业,要按照规模、地域合理划分,指定相应的责任人,明确岗位职责,确保企业联系、服务、维稳等日常工作责任到人、包干到位;对新办或迁入的重点税源企业要及时调派人员,并建立基础管理台账,记录责任落实情况,定期做好督促检查和企业反映问题的后续反馈工作。

五、完善政策引导机制。要对现有上级财政扶持政策进行梳理,研究制定我区激励扶持政策,重点加快优势产业发展,鼓励培育新兴产业集聚发展,促进经济发展提质增效。要利用现有省里关于人才方面的政策来兑现企业高管人才奖励;对街道需要扶持的企业,由财政协调相关部门争取上级部门的扶持政策。

六、完善督查考核机制。优化安商稳商考核体系,结合招商引资和财政绩效考核,重新评估区属各部门及各街道安商稳商工作和财政贡献组考核内容及方法,考核结果直接与税收考核结果挂钩。要探索安商稳商绩效与招商引资绩效联动考核,形成新的安商稳商工作激励模式。同时,进一步完善表彰机制,每年对有贡献的企业给予奖励并在报刊媒体进行宣传。

七、完善信息发布机制。在确保企业需求信息、全区现有办公资源信息发布畅通和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沟通畅通的同时,进一步完善安商招商微信公众平台,通过联合考核、走访、培训、例会及平台互动等手段,不断增强安商稳商和招商引资工作过程中相关部门之间信息及资源的联动性。

八、探索安商稳商联络员机制。要根据各街道、各经济部门以及其他部门领导班子成员的调整,及时调整安商稳商工作分管领导,可安排在任或退居二线的原领导与相关重点税源企业结对,担任该企业联络员,通过走访联系,及时反映企业新情况、新需求,协调解决企业合理的共性与个性问题。

九、创新区外纳税企业监控机制。要将区内经营区外纳税企业为对象,建立数据库,排查出税收较大的企业,创新工作机制,由街道定期跟进其发展动态,对基数小成长性好的企业,主动上门联系,尽最大努力将税务关系变更到我区。

                    

承办单位:下城区财政局

 

 号:101

提案人:虞泽东

提案内容摘要:

关于加快推进传统商业与电子商务融合发展的建议

电子商务具有高人力资本含量、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及新技术、新业态、新方式的特点,和市场全球化、交易连续化、成本低廉化、资源集约化等优势,随着电子商务技术和市场的飞跃式发展,对传统经营模式和生产组织形态产生变革性的冲击。据统计,2013年浙江省电子商务总交易额突破1.6万亿元,增长30%,占全国六分之一;实现网络零售3800亿元,增长88%,占全国五分之一,相当于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25%。面对高速发展、潜力巨大的电子商务市场,引导促进传统商业强化与电子商务的深度融合发展,对于推进传统商业企业和市场转型升级具有重要实践意义。
  
一、传统商业与电子商务融合发展的现状
  
目前传统商业与电子商务融合发展的主要模式为O2O模式,即“线上到线下”或“线上与线下结合”的模式。其核心就是传统商业经营者进行网络平台的搭建或纯电商经营者进行商场营销的方式,让互联网成为线下交易的前台,通过线上虚拟平台营销、购买来带动线下实体店的经营、消费,使线上线下的数据实现同步交互,消费者可以在线筛选商品和服务,在线结算和支付,最终实现线下商品和服务的享受。杭州市的O2O发展具备独特优势,拥有全球第一的阿里巴巴电商龙头,电商服务平台、支付安全、信用认证、物流支撑等配套体系已成规模,培育了一批传统商贸业转型典型,公众的认知度快速提升,社会化应用程度更加广泛,杭州市的O2O发展已走在国内前列。从总体看,杭州市的O2O发展具备良好的产业和政策基础,也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但作为一种新兴业态,无论在政策引导、法律监管以及配套服务方面仍处于起步阶段。
  
二、传统商业与电子商务融合发展面临的问题
   (一)传统企业和商户对于O2O有所顾虑。一方面传统商业多数是中小型企业,在发展“线上”业务的认知上即担心前期投入大又担心冲击已有的“线下”销售渠道和价格体系。另一方面传统商业企业对“线上”和“线下”渠道的战略定位不明晰,目前更多的传统企业是把“线上”渠道仅仅定位为“线下”渠道的补充,像银泰这样的大企业对“线上”渠道的价格策略、产品策略、竞争策略仍在探索阶段。
  
(二)第三方电商平台建设有待拓展提升。自建O2O平台对技术、存储、安全和资金门槛高,大多数企业不得不主要依托天猫等主流电商平台,平台收费偏高,企业对商业机密和客户信息泄露也有较大的顾虑。同时,O2O仍处于起步阶段,在线上信息检索、活动策划、商家信息策划等方面创新不足,使消费者在参与O2O时对有效信息的获取和对适合商品的认知信赖度有限。
  
(三)支撑和配套体系有待完善。线上商业信用体系建设滞后,O2O经营中常会出现交易货款到达不及时、商品线上展示与实际到货的质量有所出入等问题,使个人和企业的交易风险增高。现有的仓储管理及物流配送在容量、服务价格、服务效率等方面与企业业务需求还有较大的差距。
  
(四)人才支撑有待加强。电子商务的高速度发展和大规模的跨界拓展造成人才支撑脱节,特别是跨界人才尤为紧缺。高校现有教程体系缺乏企业实务操作能力的培养,电子商务大学毕业生又无法满足企业发展需求。
  
三、促进我市传统商业与电子商务融合发展的几点对策建议
  
(一)突出政策扶持,推进O2O新商业模式应用。
   1.
强化政府政策的导向作用。要充分发挥我市在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中具有的先发优势,以我市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为契机,在规划引领、设施建设、资金扶持、人才支持等方面积极研究制定促进O2O发展的政策和工作措施,鼓励和支持传统企业和电商企业积极探索实践传统商业与电子商务的深度融合发展,进一步凸显杭州电子商务“金名片”效应。
   2.
大力发展区域性O2O应用平台建设。围绕大型商圈、专业生活消费市场等传统实体商业的O2O应用,政府牵头以市场化手段为主、政策性扶持为辅组织网络运营商、第三方平台运营电商、传统商贸企业协同打造“智慧商圈”、“智慧市场”建设。通过建设有效的公共WiFi设施、搭建本土化互动化的移动终端O2O运营平台等举措,使传统商贸企业低成本、低风险发展O2O“线上”业务,同时满足消费者即时、便利的消费需求。
  
(二)激发市场活力,提高第三方电商服务水平。
   1.
积极推进O2O产业园区建设。通过“腾笼换鸟”、“电商换市”等手段,大力盘活闲置厂房、仓储用房等存量房产资源,培育O2O电商服务产业园,大力发展电商在线支付、软件开发、网店设计、网络推广、产品摄影、售后服务和代运营等电子商务服务业,更好更便捷地服务于O2O的发展。
   2.
优化第三方平台服务质量。鼓励基础电信运营商、软件供应商、系统集成商的业务转型,为O2O企业提供第三方平台开发和服务。支持O2O第三方服务平台通过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做大规模,降低运营成本,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引导其适当降低本土企业开展“线上”交易的平台收费标准,助推企业加快O2O步伐。
  
(三)强化产业分工,完善配套支撑体系。
   1.
建设高效便捷的物流配送体系。整合物流信息资源,推进电子商务与第三方物流互动发展,培育重点快递配送企业,建设一定数量的共同配送中心,解决网购“最后一公里”和“最后一百米”的难题,为网上交易提供快速高效的物流支撑。
   2.
加强信息安全防范和信用建设。推进认证平台建设,完善电子认证基础设施,引导电子商务企业完善数字认证、密钥管理等安全服务功能。探索建立O2O信用规范,建立信用评价体系,开展企业和个人信用风险管理,打击网络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失信行为。
  
(四)注重人才建设,提高人力资源保障能力。
   1.
引导高校注重实践能力。根据O2O发展的需要,支持省内大专院校适时调整电子商务类专业的理论课程与实践课程设置,与O2O企业、园区合作有针对性的培养实践性人才。搭建大学生和小企业的人才直通车,确定一批培训机构和实践基地,培育实用创新型O2O人才。
   2.
引进和培育领军人才和团队。结合O2O龙头企业发展创办大学科技园、留学人员创业园,广泛集聚各类创新型人才,鼓励创新型人才以知识产权的形式入股企业,以更好地吸引领军人才和职业经理团队来杭州创业,为我市O2O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承办单位:下城区经旅局

 

 号:032

提案人:冯舜金

提案内容摘要:

关于在下城区设立中小微企业转贷基金的建议

   积极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特别是如何解决中小微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融资难、融资贵、转贷难的问题,国务院及各级地方政府都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和相应的法规,我们下城区在这方面也出台了很多政策,如《下城区促进金融服务业发展的财政扶持政策》以及《下城区进一步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等等。但在当前宏观经济运行下行、经济调结构、转方式过程中遇到的转贷难、担保链问题、资金链问题等更加突出,在这样的经济环境下,我建议在下城区本级设立中小微企业转贷基金,化解企业因转贷难发生资金链断裂的风险,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困难。

一、设立中小微企业转贷基金的意义

   中小微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和重要力量,提供了80%的城镇就业岗位、上缴了约50%税收总额等重要性就不再多说了。如何保障中小企业资金链,使其避免非正常死亡,则更成为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现各级政府都在积极改善帮助解决中小微企业的融资环境,但中小微企业因企业的自身原因以及以下几个问题造成融资转贷困难:

 1、融资短贷长用

企业的经营活动是个连续的过程,但由于银行长期贷款审批更为严格,而短期贷款审批程序简单,因此许多企业经常性采用短贷长用的方式来解决流动资金问题,据我们了解我区的70%以上的企业贷款都是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但实质用途大多用于一年期以上的经营用途,因此中小企业普遍存在较大的转贷需求。

   2、转贷环节中的资金链脆弱性

   中小微企业一般无法依靠自有的资金还贷周转。根据调研,以往企业还贷,有17%的企业是通过人脉关系相互借贷,有78%的企业主要依赖于民间借贷资金,拆借资金周转,成本平均为3/天,一般需5-10天,企业每年转贷成本平均占其财务成本25%(财务成本=借贷利息+转贷成本)。

与此同时,不少银行采取了压贷、抽贷、延贷的手段以保证银行的资金安全,给企业雪上加霜,更使企业背负高额的民间“高利贷”,不少企业的资金链由此断裂,并引起骨牌效应。

综上所述,结合我区的中小微企业的实际情况,政府应该为企业解决一些实际而迫切的困难,有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维护经济社会稳定。因此我建议由区财政及发改局(金融办)牵头,在下城区本级设立下城区中小企业转贷基金。

二、下城区转贷基金可参照的四类模式

   目前,浙江省内转贷基金主要有以下的四种模式:政府转贷专项资金模式、政府参与型的民间转贷基金模式、行业商会或地区商会成立的民间转贷互助基金模式和纯粹民间转贷模式。经过调查分析,我认为由杭州市经信委设立的杭州市中小企业转贷引导基金比较合理,受众面广,费用较低,融合了政府应急转贷基金与民间转贷基金的优势,将政府引导推动与市场机制相结合,促使民间金融阳光化,撬动无限的民间资本,适合在下城区借鉴使用。该基金的运作思路与特点如下:

   杭州市中小企业转贷引导基金由杭州市经信委设立,并与市财政局共同管理,由政府和合作机构(民间资本)按13比例放大设立转贷基金,按照“服务企业、微利经营、运作规范、严控风险”的原则。

   1、运作思路:基金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鼓励、引导和规范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杠杆和引导作用。帮助中小企业贷款过程中的融资难、贷款难,保障中小企业正常有序经营。

2、基金主要特点:

 1)财政资金使用借用杠杆机制撬动社会资金。

 2)安全性好,效率高,合作机构提供专业便捷服务。

 3)业务费用低、周转期短,大大降低企业转贷成本。

 4)政府主要提升基金品牌,合作银行认可度高。

根据以上的成熟操作经验,我建议我区中小微企业转贷基金可采用杭州市经信委模式,由政府与民间机构合作共同设立转贷基金,为我区广大中小微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助推企业健康快速发展。

   我的建议请区财政局、发改局(金融办)予以采纳办理。

                                         

承办单位:下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号:051

提案人:陆成良

提案内容摘要:

关于我区P2P网贷平台安全发展的建议

 

 P2P网贷是指借助网络平台撮合借贷双方的一种商业模型,给投资者的年化回报率普遍在10%甚至20%以上,其高额利息吸引了一大批的投资者。P2P网贷流程全部建立在网络之上,目前安全监管层面尚不十分完善。近两年来,P2P网贷平台跑路事件频发,特别是201412月出现了问题平台井喷事件,网贷平台的安全性更应引起足够重视。
  
一、P2P网贷平台发展现状
  
据统计,截止2014年底全国共有运营P2P网贷平台1575家,全年累计成交量高达2528亿元,是2013年的2.39倍。2014年问题平台已达275家,是2013年的3.6倍,问题平台占比高达17.46%,特别是12月份出现了“问题平台难过年”的井喷事件。P2P平台始终伴随着风险飞速发展,探究其原因,一方面是高额利息的引诱,另一方面是部分客户对行业现状认识不清。
  
据警方调查,参与P2P问题平台网贷理财的客户多为中老年人,理财公司抓住中老年人信息不灵、容易跟风等心理,一味强调高利率,而对投资风险少有提示,甚至不提。许多中老年人由于理智分析不够,甚至把用于养老的储蓄投进去,一旦血本无归,后半生养老都无处着落,处境不胜悲惨。
  
在全国全省的大环境下,我区的状态也不容乐观,多家媒体都曾报道P2P平台跑路事件。大多数P2P公司都注册在我区高档写字楼,运营租金不菲,光鲜亮丽的背后却隐藏着老年人养老金亏空的隐患。最近,因投资人养老金亏空而上访人数不断增加,给我区公安局经侦委工作增加难度。长此以往,势必加重社会的养老负担,影响我区的和谐稳定。因此,本人认为,有必要对此现象引起重视,对老年人投资加以理性引导,防范悲剧重演。
  
二、关于我区P2P网贷平台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第一、建立健全监管机制。政府应建立并健全对P2P平台风险管控的全方位监管机制,一方面,对P2P网贷平台本身进行监管,另一方面,对P2P网贷平台的借贷对象进行监管,诸如借款人审核、借款人款项使用项目审核、借款担保企业审核、借款固定资产抵押等,杜绝吸存放贷的非法金融机构或非法集资行为及伪P2P公司出现。
  
第二、明确落实监管职责。政府应明确监管职责,并细化落实到具体监管部门和监管人员,对P2P网贷平台资金的去向、用途和最总收益等每一个环节都进行切实有效的监管,投资公司担保在政府备案。
  
第三、加强风险告知要求。出台相应的政策,明确要求进入市场销售的理财产品都应告知投资人存在的风险,必须通过反复签字或录音录像等方式,让老年人明确知晓必要的风险,并将相关签字和录音材料存放政府备案。
  
第四、严惩夸大误导宣传。严令禁止夸大宣传,对证实夸大误导宣传的予严厉惩处,建立监管信息系统和民众举证报料平台,将涉及违规宣传的公司和个人记录到监管信息系统,禁止其从事该行业活动。
  
第五、开展理财公益宣传。通过理财知识培训、社区理财讲座、理财提示短信等方式加大网贷平台知识普及,建立政府咨询热线、讲解课堂,倡导中老年人理性投资。

承办单位:下城区发展和改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