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5-06 来源:
下城区政协重要提案摘报
第四期
下城区政协提案委员会编
【说明】
下城区政协四届四次会议期间,区政协委员、各参加单位、各界别、各专门委员会和街道委员活动小组,积极运用提案参政议政、建言谋策,共收到以提案的形式提出的意见、建议共125件,经审查立案116件。
为进一步争取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对政协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促进提案办理进入高层运作,更好地发挥提案作用,由提案委员会精选部分提案,编成《重要提案摘报》,直接报送区委、区政府、区政协领导阅示。
本期摘编《关于深化下城区行政审批改革的建议》等5件有关
法制建设和社会管理类提案。
下城区政协四届四次会议重要提案摘报
编 号:035
提案人:侨联界
提案内容摘要:
关于深化下城区行政审批改革的建议
2014年以来,中国经济增速逐渐放缓。官方数据显示,国内生产总值(GDP)一季度、三季度同比增速先后刷新近年低点。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情况下,政府将推进以简政放权为核心的行政审批改革作为激发市场活力、优化市场环境的长效措施,以期营造更好的营商环境。
行政审批改革以解决“审批多”开始。2014年国务院已取消或下放了近300项行政审批事项,涉及投资、经营、就业等各个“含金量”高的领域。根据统计数据,2014年前10个月,全国新登记注册企业达292万户,同比“井喷式”增长52.5%,前期行政审批改革措施的红利已逐渐释放。
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将从破解“审批难”入手。落实到具体措施,系推行“一口受理”模式,即承担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全面实行“一个窗口”对外统一受理。同时实施“限时办理”、“透明办理”,也推行“网上办理”。
2014年12月,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公开发布通知,取消35项行政审批事项,同时调整144项行政审批事项。自公布之日起,浙江省全面取消设定的省级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不再保留这一权力类别。
2014年,下城区在全面落实国务院、省、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任务,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升行政审批效率,努力实现“转变职能、简政放权、依法办事、提高效率”的区政府工作目标方面,已经做了很多努力和创新。例如,在行政服务中心和阳光招投标平台建设上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2015年,下城区将继续在行政审批改革上迎难克坚,解决“审批难”问题。
现就下城区深化行政审批改革,破解“审批难”问题,提出建议如下:
一、强化区行政服务中心的功能
下城区的行政服务中心已于2014年投入运行。为有效发挥该中心的作用,一方面,区相关领导实地考察学习了上海浦东新区市民中心的运作情况;另一方面,多次组织开展行政审批窗口新员工业务培训,为该中心的高效运行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接下来要做的工作是强化该中心的服务功能,真正实现行政审批事项“一口受理”。比如审批一个项目,其中涉及工商、税务、消防、环保等部门的,可以通过中心的一个窗口受理后,转到其他的部门分别审批,最后完成,而不需要企业或百姓分别到不同的窗口或找不同的部门盖章。对申请量大的可考虑定时安排专场服务。
区行政服务中心需要通过内部的高效管理和整合,对外实行“以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的审批方式,以满足区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二、明示行政审批工作的时限
以往行政审批中的一个“沉疴”便是审批久拖不决,没有明确的办结时限。这种情况严重影响了政府办事的效率,也让企业和百姓叫苦不迭。这种情况在下城区也有。在2015年的行政审批改革中,区政府需要简化不必要的办事流程,提高自身的工作效率,并明示行政审批工作的时限。明示的方式包括上墙、网络、公告等,以接受企业和群众的监督。这种限时办理的方式,既是对企业和群众时间的最大尊重,也是区政府服务价值的最大履行。
三、设定明确的行政审批标准
没有审批标准,或者审批标准模糊不清,或者审批标准幅度很大,都是造成政府公信力下降、服务质量下降的原因之一。由于行政审批标准的不明确,可能会人为地衍生出不规范,一些工作人员会有意无意地擅自抬高或降低审批门槛,随意裁量,打乱市场的步伐。下城区的行政审批工作需要尽可能地对每一项的审批,清晰地描述需要审查的内容、要点和标准,并公布于众。这样,既可以提高审批的工作质量,又可以让群众心服口服,防止产生对政府存在暗箱操作的误解。
四、设置透明的行政审批流程
近几年来,下城区政府在政府信息公开、接受公共监督等方面都做了很多工作,百姓也是有目共睹,已经实现了公开透明的第一步。本次行政审批改革的重点之一即是“透明办理”。具体操作中除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所有审批事项的受理、进展、结果等流程信息都要公开。这需要区政府在流程设计时考虑到规范和透明,并在实践中不断摸索完善,最终形成一套科学、高效、公正、透明的审批流程。
五、运用互联网思维深化审批改革
下城区在行政审批网上办理方面,已有创新举措。例如区审管办打造的“阳光招投标平台”,将电脑软件、网络连接、电子监控等元素都纳入到网上审批工作,其目的是在于营造“公正、公平、公开”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下一步,还要继续向着李克强总理提到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要强化“互联网思维”的要求努力。互联网思维并不是降低监管门槛,更不是让违法违规的事情办成。相反,互联网思维是让政府运用互联网技术,包括通过大数据的分析和共享,在办事流程、项目审批方向能更多地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同时即时弥补监管漏洞,成为现代服务型政府。
区政府的相关部门需要主动学习互联网思维,运用互联网的办事风格,继续创新举措,推动审批改革。
六、重视行政审批改革中宣传的作用
行政审批改革,通过政府服务效率和服务能力的提高,能够极大提升政府公信力和形象。在此过程中,做好宣传工作非常重要。首先,通过宣传可以使涉及的各政府职能部门能够充分重视这项工作,上下齐心合力打造下城区的行政审批改革工作;其次,通过正面宣传下城区行政审批改革,能够倒逼参与部门,加强审批人员服务意识和工作成就感;最后,当前互联网信息传播速度快且覆盖面广,有效的正面宣传能够树立下城区政府高效务实的形象,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到下城区发展。
下城区的行政审批改革工作早在2014年初就已成效明显,被杭州市审改办总结推广。在2015年深化行政审批改革的进程中,需要重点围绕解决“审批难”的中心工作要求,针对区情,在探索中前进,真正让下城区的市场主体和办事群众满意。
承办单位:下城区审批管理办公室
编 号:083
提案人:诸雷荣 陈刚
提案内容摘要:
关于杭州市下城区产业园法制化管理的几点建议
一、产业园区的价值
产业园已不仅是一个发展的理念,而是有着巨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现实。大多数大城市在实现工业化后,都把发展产业园作为催化经济转型的重要战略举措。产业园区作为区域经济发展的龙头,是对外开放、招商引资的主要载体,是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促进产业集聚的重要平台。1.提升产业结构,促进地方产业升级。
发挥传统产业优势的同时,引入金融、商贸、会展等高附加值和科技型的现代服务业功能。推进科技与人才导入,引入全新先进产业,将助于产业结构调整与提升。
2.完善产城一体化的产业生态链
通过科学规划,合理比例嫁接二、三产业,如金融、法律等现代服务业以及复合型的高品质商业配套。构筑上下游产业相关联、互补共生的业态环境,创造可持续性的公园城市。
3.提升区域价值和能力
导入商务、金融、居住、办公、展览等综合性的新兴产业。通过人才、资金、信息的高速传输流动创造高效、高质的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充分享受交通枢纽为项目城市功能带来的交通便利,以及为产业功能提供的全面支持。税收拓展,环境优化,就业提升的目标。
二、下城区产业园区
据了解,下城区目前有高新技术产业化园区、创新中国产业园、下城区电子商务产业园、浙江(杭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健康产业园等。而下城区委区政府对产业园区也是寄予厚望,这不仅从今年的区政府报告可以看出,“完善园区管理体制机制,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园区运营管理,着力提高园区投入产出效益。加强互联网企业孵化园等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主推新花园、华丰园、天堂园等园区提升改造,做大做强电子商务、文化创意、健康服务、互联网金融等特色产业园。加快建设保税仓,全力打造跨贸电商小镇,争当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实验区的排头兵。”而且还可以从去发改局的报告中也可以看出,“持续推进各类创新产业园区建设,加快推动创新中国产业园区、英特健康产业园、艾博健康产业基地等产业园建设,进一步理顺园区管理体制,探索鼓励有资质的社会资本和专业运营团队参与产业园建设与运营,提升园区对经济的贡献度。”
由此可见,提升园区管理体制机制,是保证园区能否健康快速发展的关键。
三、实行园区法制化管理的必要性
(一)法制化管理是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中共浙江省委第十三届第六次全体会议精神的要求。中共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浙江省委第十三届第六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设的决定》,依法治国,法治浙江成为全党和政府、人民群众的追求目标。
依法治国是必由之路。十八届四中全会高度评价长期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的历史性成就,研究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认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法治国家也是奋斗目标。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这个总目标,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法治,既是方法也是目标,既是客体又是主体。同样的,产业园管理的法制化既是产业园发展的目标,同时也是促进产业园快速发展,助推整个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由之路。
(二)法制化管理也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法治可以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有力推动中国经济转型升级。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市场与法治被称为现代文明的两大基石:经济发展主要关注社会财富的生产,法治则保障财富的交易与分配。随着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两者又紧密融合、相互影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然是法治经济”已成为共识。应该说,产业园区是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产物,只有产业园区更好的实行法制化管理,才能更好的顺应市场经济的需求,也才能促进市场经济的完善和发展。
(三)法制化管理更是优化投资环境,促进招商引资的要求。经过三十几年的改革开放,各地招商引资的手段也在与时俱进,从加大硬件投入,搞好基础设施,到税收、土地等方面的优惠措施的出台,再到综合配套设施政策的出台,应该说这些措施的出台大大促进了经济的发展。但时至今日,这些措施难免就有重复之嫌了,在大家都具备一定的硬件和优惠政策的同时,哪里有新的突破哪里就有抓住机遇。而园区实行法制化管理,一方面从法律层面厘清政府和园区及企业的关系,另一方面公开透明的运作和明确清晰的条文,必将减少运营成本和不确定的风险。
四、法制化管理的几点建议
(一)厘清政府关于产业园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避免冲突矛盾
产业园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既有地方招商引资方面的政策法规,也有国务院及其部位的产业行业政策法规,政出多门,纷繁复杂。只有明确了各产业各行业的自上而下的政策法规,政府才能做到依法执政,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据了解,中国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委会目前正在收集整理人力资源方面的国家和地方各级人大和政府发布的政策法规。
(二)界定政府和产业园管理机构之间的法律关系,分清各自的职责
产业园区的管理模式一般有三种:分为学校或民间非赢利机构主导型、政府主导型以及政府、大学、企业联合管理型,其中后者采用度最高。政府主导型存在较为宽松的物质环境、智力环境和政策支持等优势。然而,由于政府行政色彩过于明显,企业的依赖性较强,可能导致企业创新精神丧失,不利于企业和园区的可持续发展。政府主导型在我国产业园区中占比最大,适当采用其他形式有利于规避“烂尾”风险。下城区的一系列产业园前期可能大部分是政府主导型,但从今年政府报告当中可以看到正在探索有资质的社会资本和专业运营团队参与产业园建设与运营的模式。如果采用完全征服主导型倒不需要分清关系,明确职责,如果要采用联合管理运行方式,则必须以法律文件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三)园区管理机构日常管理的法制化
园区管理机构日常管理的法制化,意味着管理机构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决策法定程序,建立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四)园区管理机构可以引导全区企业的管理法制化
前已论述,法治既是目标也是手段,对企业而言同样适用。企业要发展,必须管理法制化,同样也只有企业的管理形成了制度和规范,企业的运营才能稳健,既可以避免一些法律风险,也可以避免受原企业创始人等因素变化的影响,实际上现在越来越多的企业也意识到法律对企业的意义,法律不仅能防范风险,法律还能创造效益。就比如由下城区司法局与下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接,携手推出“在大学生创业企业中开展律师公益法律服务活动”,
承办单位:下城区经旅局
编 号:100
提案人:夏亚林
提案内容摘要:
关于促进群团组织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作用发挥的建议
随着我区经济、社会的发展进步,大量以民营经济为主的非公经济快速发展,社会中介、社会服务等组织不断涌现,群团组织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作用变得十分重要,如何在社会管理创新中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作用,成为各级群团组织新的课题。
存在问题
1、对群团组织的认识有待提升。公众认可度较低。一方面,广大职工群众习惯于将政府作为所有公共服务的提供者,对社会组织的作用缺乏深入了解;另一方面,群团组织工作的影响力还不高,群团组织还未赢得职工群众广泛信任,主动选择群团组织提供服务的还不多。2、群团组织的自身建设和作用发挥不够平衡。一是专业人才缺乏。由于群团组织地位不高,从业人员的经济收入、社会保障水平有限,难以吸引优秀的专业人才。二是内部机制不健全。虽建立了规章制度,但执行不到位,特别是联合工会内部管理较松散,群团组织作用体现不出来。
对策建议
1、扩大群团组织的宣传力度,打响群团组织的牌子。让群团组织在社会管理创新中充分发挥作用,使更多的职工群众进一步认识和了解群团组织,更好地融入到职工群众之中,同时,自觉接受职工群众监督,不断提高职工群众对群团组织的认知度和信任感。
2、促进群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夯实社会管理的基础。在原来工会、妇联及共青团组织的基础上,进一步把其它社会组织的规范化建设纳入社会组织管理创新的体系之中,通过共同的努力,不断推进法治环境下的社会组织管理创新工作,让各方面的资源汇聚到社会组织管理创新工作之中,更好的造福广大职工群众。
3、以强化民生保障为关键,努力提高职工群众幸福度。政府要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把市场可以做的事,放手让市场去做,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在实际工作中把强化和保障民生作为重点内容,通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不断提高下城地区职工群众的幸福度。
4、以完善机制为突破口,促进群团组织在社会组织管理创新中的地位和作用。按照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进一步明确群团组织在创新社会管理中的职能作用,争取更多的资源和手段,保障群团组织的日常工作得到切实有效的开展,确保群团组织在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承办单位:下城区民政局
编 号:122
提案人:赵敏丹
提案内容摘要:
关于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建议
近年来,伴随着杭州经济高速发展的是大量外来务工人员的涌入。人口的爆炸性增长和流动为这座国际化城市的社会管理增加了难度。犯罪问题,尤其是外来青少年人犯罪的案件数量和涉案人数都处于国内重要城市前列。青少年犯罪不是一个孤立的社会现象,它是家庭、学校、社会和个人各个方面的影响结果,从社会因素方面进行分析,杭州外来青少年人犯罪的原因主要有4个。
一是自身价值观的扭曲。杭州市经济发达,消费水平较高,这种生活方式是来杭州工作、生活的青少年人在原来的生活地点所不曾经历的,由于他们心智尚未成熟,不能正确看待区域社会的差异,部分青少年人会因此走上错误的道路。
二是不良的现实和文化的诱惑。众多来杭州打工的青少年人业余生活不丰富,上网是他们消磨业余时间的主要方式,鉴于自身收入不高,网吧等娱乐、休闲场所就成了他们的最佳选择。网络上的暴力、感官刺激,以及千奇百怪的言论、观点往等社会不良因素及社会现实易使青少年人的人生观、价值观产生倾斜、扭曲。另外,青少年人容易形成网瘾,一旦陷入其中,往往不能自拔,形成不健康的人格,沉溺于上网也是诱发青少年人犯罪的一个原因。
三是对青少年人的约束机制弱化,人文关怀不够。杭州的犯罪青少年人多生活在人口繁杂、素质参差不齐的城中村或者工业区,娱乐、休闲设施不齐全,难以满足其正常需求。而基层组织在维护治安、化解纠纷方面不能适应社会的发展,如居(村)委会等对社区的整体管理能力降低,控制机能弱化,客观上使犯罪的机会和条件增多,这样的环境也不利于青少年人的成长和生活。
四是学校、家庭教育的缺位。应试教育的压力使得学校只注重学生的学习成绩,为了考试的排名,老师带着成绩较好的学生往前冲,成绩差的学生无人过问,放任自流。对一些调皮捣蛋的学生,学校也是简单的训斥,劝退或者开除,缺乏道德品质、行为规范等综合性素质教育,法制教育课更是流于形式。此外,家庭教育的不力,比如贫困导致家庭教育被迫缺失,以及家庭教育方式不当,也是外来青少年人犯罪最直接的影响因素之一。据数据显示,杭州市外来青少年罪犯受教育程度绝大部分集中在初中及以下层次,文化水平普遍较低。而更为严重的是,80%以上的犯罪青少年人是初中辍学,没有完成国家规定的九年制义务教育。
青少年人犯罪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预防青少年人犯罪已经成为一个不能忽视的问题,杭州市委市政府政府应制定相应的教育对策、社会对策、法律及机构对策,营造出有利于外来青少年人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有效遏制外来青少年人犯罪的高发态势。
建议对策:
一是严厉打击传播不良文化的行为。建议杭州各级公安、工商、文化等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打击色情、黄、赌、毒等书刊和音像制品的力度,加强对歌舞厅、台球室、网吧等场所的监督和管理,严禁未成年人进入此类场所,定期进行清理、整顿,加大检查和处罚力度,规范其经营,尤其是加强身份核实工作;同时在这些场所建立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和秘密力量,及时掌握动态,扩大线索来源,并充分利用群众监督的力量,设立有奖举报制度,由相关部门制定具体的举报细则并通过公众媒体向社会发布,鼓励群众参与到保护青少年人工作中来,坚决铲除孕育青少年人犯罪的温床。
二是加强青少年综合素质教育。如何教育培养好青少年,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家庭、社会共同努力,净化社会风气,为减少犯罪创造条件。要大力开展体育锻炼等积极向上的活动,正确引导青少年的兴趣爱好;建议相关部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和教育工作,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性组织要联合政府深入到社区、工厂、学校,采取青少年人有兴趣的各种形式,如义务劳动、志愿服务等公益性、服务性的活动,帮助外来青少年人树立正确价值观,培养良好的习惯和健康的心态;普法部门和司法机关应主动联系学校、社区、工厂,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可将法律知识与典型案例相结合作分析讲解,做到通俗易懂。通过宣传法律知识,提高外来青少年人的法治观念,使他们正确认识犯罪。
三是充分发挥社区的作用。建议在社区内部成立专门负责外来青少年人工作的机构。该机构可由社区领导、社区警察、法律志愿者等人员组成,职责是对辖区内外来青少年人进行管理,并提供教育、维权和服务。应当建立、健全区域内青少年人的管理组织机制。建议把管教和帮教纳入社区服务范畴,坚持“教育、感化、挽救”原则,对外来青少年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排查,对有不良行为和刑满释放、解教的青少年特殊群体进行特殊管理,了解其家庭状况、心理特征、目前状态,建立管理档案,帮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关心、帮助、教育、开导他们,让其心有所属,身有所归,早日适应社会。特别是要针对社区内外来青少年人开展服务。社区服务要从外来青少年人适应社会生活角度出发,着力为社区内部的外来青少年人提供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组织他们参加各种形式的社区志愿者活动,安排他们的闲暇时间,并为其尽快融入当地社群提供适当的指导。
承办单位:下城团区委
编 号:109
提案人:民宗界
提案内容摘要
关于加强下城区少数民族就业问题管理的建议
一、基本情况
杭州市下城区是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全区区域面积31.46平方公里,下辖1个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8个街道和72个社区,常住人口52万余人,常住少数民族0.3万人,占杭州市常住少数民族人口13.5万人的2.29%。少数民族人口总量不多,常住的少数民族主要有回族、满族、畲族等。目前下城区户籍的少数民族在就业登记机构失业登记的有369人,其中被单位招用223人,自谋职业自主创业32人,公益性岗位吸纳20人,灵活就业87人,4人准备考研或公务员,1人无就业愿望。随着东部城市经济快速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大量少数民族从原居住地流入杭州市下城区,大部分少数民族人口来源于西部地区,如青海的回族,新疆的维吾尔族,贵州的苗族、侗族,云南的傣族等。少数民族为下城区的经济发展做出了很大的贡献,解决少数民族群众就业问题关系着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下城区必须进一步创新工作就业方式,不断丰富和完善就业体系,探索出一系列符合区情况的少数民族就业服务新举措。
二、存在的问题:
(一)本地户籍少数民族就业再就业情况
在就业管理服务处失业登记的少数民族多是世居杭州的满族、回族等,在就业市场不存在文化、语言障碍,他们和本地户籍的其他失业人员面临相同的就业困境。
1、年龄偏大,技能单一,在就业市场处于劣势。本地户籍的少数民族失业人员年龄偏大,有一半是4050人员,这部分人受教育程度低,技能单一,自我提升的能力和愿望不足,在就业市场处于劣势。
2、观念陈旧,思想落后,求职高不成低不就。本地户籍少数民族群众求职存在误区,对工作挑挑拣拣,薪水低不去,离家远不去,保安、保洁等较为辛苦的岗位不想去,很多技术性强待遇好的岗位要求比较高,有些少数民族群众无法达到要求,结果高不成低不就,遭遇求职难。
(二)非本地户籍少数民族就业再就业情况
1、文化素质不高,就业带有区域特点。外来少数民族以小学、初中学历为主,高中以上的较少,文化素质普遍不高。因受地域和教育程度的限制,缺乏与外界的交流,思想观念保守,就业有明显的地域特色。以苗族、土家族、侗族、壮族、布依族为主的中西南少数民族同胞,主要在杭城的企业一线从事一线生产工作;以回族为主的西北少数民族同胞主要以开设拉面店等清真小餐饮为生,此外,还有少部分来自藏区的藏族和维吾尔族同胞,则以地摊和沿街贩卖的形式兜售藏药、玉器,销售葡萄干或从事烤羊肉串等,流动性极强。
2、工资收入不高,权益得不到保障。外来少数民族多集中于低端劳动力市场,收入少,报酬低。无法享受最低工资制度保护和小时工资标准,劳动报酬的高低取决于雇佣双方博弈的结果,致使他们的工资收入低;工作超时现象普遍,劳动时间长,劳动强度大,劳动者客观上缺少学习技能的时间,主观上也缺少自我提升的意识,用工企业不重视技能人才培养,只用不培训;一般很少签订劳动合同,以简单的口头协议为主,劳动关系不规范,一旦发生劳动纠纷,维权有难度。
3、与劳动保障部门联系松散,不能及时得到就业帮扶。以下城区辖区内的一些拉面馆为例,雇佣双方基本都是西北地区的回族,生活工作都处于一个封闭的小圈子里。他们与劳动保障部门的联系不密切,招工不去备案,就业不交社保,工作不参加培训,失业不来登记,人力社保部门无法掌握他们的信息,从而错失了为他们提供就业再就业帮扶的机会。
(三)少数民族同胞无证经营情况时有出现
据下城区城管局数据统计,在下城区辖区内,少数民族开设的摊点、店铺共76家,维吾尔族同胞的无证经营摊点为18个,其中无证的17个,有店无证的1个;回族同胞开设的拉面店、牛肉馆数量共50家,有店有证的仅占12家;撒拉族人员开设拉面店5家,均有店无证。少数民族同胞无证经营的品种多样,从人们熟知的新疆哈密瓜,少数民族特色食品,到近期大街上都在卖的囊饼、花茶、玉器、衣服、皮包等。
由于少数民族语言难以沟通,在日常交流方面易产生障碍,部分人员由于受教育程度低,守法意识欠缺,往往凭借其特殊身份逃避教育和处罚,此类情况不利于下城区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不利于少数民族人员的稳定就业,更不利于该类人员自身生活水平的提高。
三.几点建议:
(一)发挥下城区各街道工作者的作用。对户籍在本地、在本街道、社区内有落脚点,或是常常流动于本区域的少数民族同胞加强走访,及时掌握人员及就业情况的基本信息,及时传达劳动保障部门的就业信息。
(二)进一步发挥企业培养的主体作用。畅通少数民族人才的成长渠道。从企业入手,充分发挥少数民族使用主题企业的培训主体地位,给予企业培训补贴,鼓励企业吸纳少数民族员工,加大对少数民族员工的培训力度,提高少数民族员工的技能与素质。特别是针对少数民族同胞文化、语言方面的问题,由企业组织开展日常汉语培训,提升少数民族同胞的语言能力,帮助他们更好地适应工作岗位。
(三)扩大宣传,提高劳动法律意识。深入群众,践行群众路线,主动为外来少数民族群众提供就业服务。定期走进民族餐厅、企业、广场,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引导他们合法维护自身权益。
(四)引导少数民族同胞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从自身实际情况出发,改变“有业不就”、“等、靠、要”的想法。杭州市作为旅游型城市,应大力发展民族特色的文化创意业、民族饮食业等,扩大民族特色产业对少数民族群众的吸纳能力。
承办单位:下城区社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