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11-22 来源:
下政协〔2013〕14号
关于在全区政协委员中开展
2013年度“双好”委员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专委会、街道政协委员活动小组、各界别:
为进一步发挥政协委员在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中的重要作用,更好地为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关于印发〈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杭州市下城区委员会关于“双好”委员评选办法(修订稿)〉的通知》(下政协〔2013〕18号)文件精神,经主席会议研究,决定在全区四届政协委员中,组织开展2013年度“双好”委员评选活动。现将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本职工作和政协工作中为改革、发展、稳定做出贡献,把委员的社会荣誉和
社会责任统一起来,把做好本职工作和履行委员职责结合起来,具体评选条件如下:
(一)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积极参加政协各类学习活动,在学习与实践、学习与议政相结合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二)关心所在单位的发展,扎实做好本职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三)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认真撰写提案,积极反映社情民意,取得显著成绩;
(四)积极参加政协组织的各类活动和专门委员会、街道政协委员活动小组组织的调研、视察活动,为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建言献策,被党政部门采纳与好评;
(五)在政协其他重要工作和重大活动中取得显著成绩。
二、评选名额
按照每次评选名额控制在委员总数的10%以内的规定,本次评选名额原则上不超过19名。区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和区政协机关工作的委员不列入推荐评选范围。
三、评选方法
(一)组织机构
成立区政协“双好”委员评选委员会,成员如下:
主 任:陈圣杭
副主任:郑绮娟
委 员:范侠义、潘保兴、高建梁、施建强、张 青、陈杭萍
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政协委员学习和工作联络委员会,负责做好“双好”委员评选的具体工作。
(二)评选方式
1、以各街道政协委员活动小组、各界别和各专门委员会为单位,在委员自荐、互荐的基础上,推荐1—2名候选人,报评选委员会办公室;
2、评选委员会办公室根据推荐的候选人情况,征求有关单位意见;
3、召开评选委员会工作会议,提出“双好”委员推荐名单,提请区政协主席会议审定。
四、表彰奖励
以区政协名义作出表彰决定,并在区政协四届三次全委会上为“双好”委员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请各街道政协委员活动小组、各界别和各专门委员会按照上述要求,认真做好“双好”委员推荐工作,并于2013年12月5日前上报推荐的候选人名单。
附件:《区四届政协2013年度“双好”委员推荐审定表》
有不明之处,请与评选办公室联系。联系人:陈杭萍;联系电话:85820700。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杭州市下城区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四日
附件
区四届政协2013年度“双好”委员推荐审定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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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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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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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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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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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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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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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政协委员活动小组(专委会、界别)推荐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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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委员会 评定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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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会议 审定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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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 送:市政协办公厅,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府办,区政协主席、副主席、秘书长,三届区政协副主席。
杭州市下城区政协办公室 2013年11月14日印发